家庭农场是什么

农资资讯044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是什么,第1张

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家庭农场主必须是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民,且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实行自主经营,家庭常年务农人数在2人以上,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家庭农场农业收入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

2、家庭农场用地除自有承包经营土地外,其它为流转土地,所有用地必须有规范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且权属无争议。

3、产品以商品化生产为主。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备一定的相应农业生产技能,经营活动有详细的生产经营记录和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4、对法律、法规必须取得前置审批,并且需要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后才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从其规定。

(二)经营条件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应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并且从事相应主营经营生产的时间在三年以上。即从事粮食作物生产为主的,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经营面积达到50亩以上;从事果业生产为主的,土地租期或承包期10年以上,经营面积80亩以上;从事花卉苗木或油茶种植为主的,土地租期或承包期10年以上,经营面积50亩以上;从事蔬菜生产为主的,土地租期或承包期5年以上,经营面积20亩以上;从事中药材种植为主的,土地租期或承包期5年以上,经营面积40亩以上;从事畜禽养殖为主的,生猪年出栏200头以上,或肉牛存栏20头以上,或奶牛存栏10头以上,或羊存栏150头以上,或肉用家禽存笼3000羽以上,或蛋用家禽存笼1000羽以上,或兔存栏800只以上;从事渔业生产为主的,水面租期或承包期5年以上,经营池塘面积10亩以上,或山塘水库面积30亩以上;其他从事种养结合等多种经营的,土地租期或承包期5年以上,年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

家庭农场畜牧业经营范围?

1、家庭农场以种养业为主,主营农、林、牧、渔种植、养殖业,兼营相关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还可以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直接核定为“家庭农场经营”。注意: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养殖的动物,以及国家法律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

一、公司+农户模式

公司+农户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司开发,农户参与,公司直接与农户联系与合作经营与管理。

它通过吸纳社区农户参与到乡村旅游的开发,在开发浓厚的乡村旅游资源时,充分利用了社区农户闲置的资产、富余的劳动力、丰富的农事活动,增加了农户的收入,丰富了旅游活动,向游客展示了真实的乡村文化。

二、农户+农户模式

农户+农户模式是由农户带动农户,农户之间自由组合,共同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在远离市场的乡村,农民对企业介入乡村旅游开发有一定的顾虑,大多农户不愿把资金或土地交给公司来经营,他们更信任那些“示范户”。

三、个体农户经营模式

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的“农家乐”就是这一经营模式的典型代表。通常呈现规模小、功能单一、产品初级等特点。通过个体农庄的发展,吸纳附近闲散劳动力,通过手工艺、表演、服务、生产等形式加入到服务业中,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模式。

家庭农场是集体经济么?

是集体经济。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家庭农场的所有制性质应该是集体所有制(集体经济)。

集体经济,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在我国,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农村集体经济与城镇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实行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的三级所有,土地、林木、水利设施等为集体所有,农民盖房的宅基地为无偿划拨。

城镇集体经济又分为“大集体”与“小集体”,其中“大集体”企业受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管理与员工待遇;“小集体”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劳动者集体所有是指按劳动者的人数平均、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