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乡土中国电视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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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土中国》的前三章中,主要围绕了一个中心论点:文字是否有必要下乡。对于费孝通先生所处的年代,乡土社会还是一个对外封闭的熟人社会,文字下乡暂时还没有这个必要,可在科技、信息发达的今天,文字是农村与外界沟通的桥梁,农村要发展,文字就必须下乡。

我们先了解一下文字的定义。文字是记录思想、交流思想或承载语言的图像或符号,是一种交流信息的工具。文字的出现,标志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打破了空间甚至是时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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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成为名著的原因?

《乡土中国》的作者费孝通先生其人格具有标杆性,值得同学们尊崇,其治学的传奇故事也值得同学们永远铭记;《乡土中国》作为社会学著作具有经典性、权威性;《乡土中国》说理深入浅出,雅俗共赏,可读性极强;《乡土中国》所提出的观点与理论,仍然能够为我们观照今日的中国乡村社会及城镇化浪潮中的中国全景来提供一个个独特的视角。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

乡土情结的好处?

一方面,在乡土情结的感召与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许多走出乡村的人,包括退休官员、企业家、专家、学者、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重新返回家乡故土,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这些返乡人员是乡村建设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当下乡村很多产业项目都是由他们发起或主导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乡村现代化建设离不开高层次、多样化人才的参与,对于家乡共同的情结可以将各类人才汇聚在一起,合力共建美丽家园。

另一方面,在乡村现代化建设中,乡土情结可以引导人们振兴家乡、建设美丽乡村。尽管现代生活方式在不断地解构着乡村社会,但在大多数人的乡土情结中仍然保留着对传统乡村之美最原始的记忆——青山绿水、田间小路、袅袅炊烟、浓浓乡情。

这些既是乡村的宝贵资源,也是乡村无法替代的价值。因此,乡村现代化建设应当体现农村特色,保留乡村风貌,凸显乡土气息,并且能够契合或唤醒人们的乡土情结,而不是被城市同化,成为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复制品。

乡土树种应用的意义?

在营造生态林和经济林,进行国土绿化,确定主要造林绿化树种时,树种的选择应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乡土化的原则,尽量选择当地优良树种,合理引进一些外埠适应本地的优良树种,以达到林业生态建设的设计要求。

因此要首先考虑现有的优良乡土树种是否适合作为主要树种,是否符合森林可持续经营目的。此外,要积极地引进一些外来优良树种作为次要树种,与优良乡土树种混交,营造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外来优良树种为辅的混交林。近几年来,城市绿化高潮迭起,但留心观察会发现,公园、小区、街道绿化中大多选用外来树种,各地丰富的乡土树种不能被有效地利用。

在我国东北,那些生长旺盛,树姿优美,而且抗性强的云杉、美人松、樟子松、白桦等乡土树种,更具有改善生态的能力,并且因乡土树种具有地域文化内涵,能突出地方特色,最容易形成独特的城市园林风格和城市个性。因此在城市生态建设过程中,应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草巧妙配置。引进的外来树种要多做驯化试验,使之处于点缀和陪衬地位,以构建稳定的城市生态系统。

中国乡土讲的是什么?

费老认为他的《乡土中国》“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我国是一个以农耕文明而起点从而绵延发展的文明古国,农耕国度的人民,时代在田间劳作,自给自足,他们不会去侵犯别人的财产。所以费老在书中说,乡土社会不是一个富于抵抗能力的组织,农业民族受侵略比较多。然而游牧文明和海洋文明却不同,他们血液中便流淌着征服欲,所以这也可以解释中国人求稳求和,家和万事兴的心态。为什么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华文明可以绵延五千年,原因也在于中国人爱好和平,反对战争,但是中国人并不惧怕战争。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农耕文明占有巨大作用,因为农业是直接取自于土地,以农业为生的时代家庭定居是常态。我们可以看见许多农村家庭好几代都不会搬离自己的家庭,时代栖居在一个地方,由此乡土社会中,每个人的活动范围是非常狭窄的,人与人的接触也是局限于小范围的人群,即大多是熟人,而现代城市人每天遇到的几乎都是陌生人,你必须时常拿出通讯录看看他们的名字,而乡村哪里需要什么通讯录呢。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开篇《乡土本色》的第一句话。“乡”指的是乡下人生活的村落,“土”指的是土地、泥土。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村与村之间较孤立;以土地为生的人们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不流动是常态,迁移是非常少见的。在这样一个以村落为单位的聚居环境中,乡土社会的生活富于地方性,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人而言,村子里的人都是他长时间、经常频繁接触到的“熟人”。在这个熟人社会里,人们互相知道对方的底细,从熟悉中得到信任。而在陌生人社会里,口说无凭,这才需要法律的制约;乡土社会中法律无从发生,它的信用不建立在契约之上,而建立在熟悉的基础上。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依费老所言,“礼俗社会”在社会学上的性质是“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法理社会”则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这两种社会情态,最重要的不同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与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由“礼”来规范,维持“礼”的力量是“传统”(对传统的敬畏感);而现代社会秩序由“法”来制约,法律靠国家权力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