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交农业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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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是哪届政府取消的?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的取消,终结了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必将带动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某些环节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进步。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就是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阶段。

农业税为什么隐藏农用物资里?

农业税是指国家对农民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费。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当时的财政体制和管理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采取了将农业税隐藏在农用物资中的方式进行征收。

农民交农业税的原因,第1张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向农民销售高价、低质、无效或者根本不需要的化肥、种子等“三废”产品,并将其定价高于市场价格,在其中暗含着相应数量的“隐性”农业税。这样做既能够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可以避免直接向农民征收过多明显的税费而引起社会矛盾。

但是这种做法也存在许多弊端和问题,比如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以及影响粮食安全等问题。因此,在1994年之后逐步取消了这种方式,并实行了更加公平合理和透明化的征税方式。

农民交公粮的历史?

1949年至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民即开始向国家交粮,不过那时侯叫征粮。一九五三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从那时起农民便开始交公粮,人民公社成立后交公粮便以农村生产队为单位交售。到二零零五年中决定取消农业税,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五十多年的交公粮也随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