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宁波等地区,拥有50亩及以上面积的土地经营者,或者有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或者合作社以及社会服务组织种植的全面小麦、水稻面积也在50亩以上的,都能够向政府申请每亩120元的补贴。
但是对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间作或者套种者,是不能够领取到这笔补贴的。同样不能领取补贴的还有以种养结合并且以养殖为主的农户;不同农户却联合申报者;土地季节性流转后所种植的;农户之间自发的土地流转并没有订立过经乡镇审核的合同的;以种粮大户或者家庭农场申报,而后纳入合作社或者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嫌重复申报者。以上情况都不会得到补贴。
在广西,参与全年实施“早稻+晚稻(再生稻,玉米)”这两茬种植模式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或企业,单种作物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者,与其他省份相比,补助是最高的。每亩可得到不超过500元的金额进行补贴。
在重庆,种植水稻、马铃薯、小麦、红苕、大豆、玉米、绿豆、肾豆、豌胡豆、高粱、荞麦、红小豆,这些粮食作物的,套种将不重复计算种植面积。种植这些作物面积包含并超过50亩的大户,一年可以享受到一次对于耕地力保护补的贴和种粮大户的补贴,其中种粮大户补贴每亩230元。
选择这种模式“早稻+再生稻或玉米”种植的农民,每亩可按照最高不超过400元进行补贴;对全年采取“早稻+晚稻(再生稻、玉米)+马铃薯”这三种模式种植的,也需要单种种植在50亩以上才可领取每亩最高不超过800元的规定进行补贴。单种粮食作物面积达到50亩以上时,水稻可按每亩最高按100元进行补贴,玉米按每亩最高80元进行补贴,其他粮食作物则按照每亩最高60元进行补贴。
广东东莞地区要求较高,需要单种播种面积在100亩以上才可领取补贴,从事玉米、水稻、马铃薯种植大户,每亩按最高100元进行补贴,如果种植的是水稻的话,每亩补贴250元,每户每年最多可领10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