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允许养殖豪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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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猪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以前是濒临灭绝的状态,因为在当时还没有人工养殖,很少有人发现它的价值。但是由于近年由经济价值不错,现在已经被很多养殖户训养和繁殖。豪猪是国家保护动物,它现在已经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国家允许养殖豪猪吗,第1张

山鼠养殖国家禁止吗?

家养山鼠犯法。依据我所了解到的信息,家养山鼠属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所以是违法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资源等活动。而山鼠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得进行捕杀和贩卖。所以,如果您家中养有山鼠或者从事相关非法经营行为,一般会面临处罚和法律责任。建议您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主动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豪猪是不是保护动物?

豪猪是保护动物。

豪猪又叫箭猪除有棘刺外,它还有一个非常肥胖的身躯和锐利的牙齿,鼠一般的嘴脸。箭猪为啮齿目动物。箭猪是一种分布很广的夜行性动物,它白天躲在洞里睡大觉,晚上则出来寻找食物。

豪猪白天躲在洞内睡觉,晚上出来觅食。豪猪的巢洞虽是自己挖掘修筑,但主要是扩大和修整白蚁的旧巢穴而居,豪猪身上的棘刺贴附于体表,当豪猪遇到敌害时,会迅速将身上的棘刺直竖起来,由于的收缩,使身上的硬刺不停地抖动,如同颤动的钢筋,互相碰撞,发出的响声;同时嘴里也发出的叫声。当捕食者看到这种情况,有的吓得赶快逃跑。

国家允许养的特殊宠物?

目前,不同国家对于允许养的特殊宠物有不同的规定。例如,美国允许养猫、狗、鸟类、鱼类等常见宠物,同时也允许养一些特殊宠物,如龙猫、豪猪、蛇类等,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澳大利亚对特殊宠物的管制较为严格,禁止养鸟类、爬行类等特殊宠物。

在欧洲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等,对特殊宠物的养殖也有一定的限制,需要获得特殊许可证或遵守相关规定。总之,养特殊宠物需要遵守当地法律和规定,确保宠物的福利和公共安全。

家养猪獾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吗?

猪獾本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家养属于人工繁育个体,那么就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对于规定“仅限野外种群”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物种,其人工繁育个体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特别的,对于水生动物,目前已开始实施标识化管理,个人可凭借标识(标识确定有效,但引种证明的有效性尚不确定,各地可能存在差异)饲养来自人工繁育的个体,若是食用,则商家应持有相关证件或引种证明等。而对于陆生动物,目前仅梅花鹿,马鹿,鸵鸟,貉规定了“仅限野外种群”,其人工繁育种群按照家畜管理,可饲养,食用(貉不允许食用,但食用是否会受到处罚似乎没有明确规定)。

(2)对于未规定“仅限野外种群”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物种,其人工繁育个体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受到保护,通常情况下不允许个人在缺少驯养繁殖许可证(对于陆生动物,个人通常无法办理该证件,而对于水生动物,个人办理该证件的难度具有较高的地区差异性)的情况下饲养该动物。但存在以下例外:

1.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及其配套说明的几种家畜,包括家鸡(红原鸡),家犬(狼),银狐(赤狐),尽管其对应物种并未规定“仅限野外种群”,但对应驯化种在实践中不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注意:对于银狐,司法与其它保护实践中普遍存在将其按野生赤狐管理的情况,参见问题 男子750元买狐狸给女友当宠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还有什么细节值得关注?)。

2.由CITES附录规定“家养性不受公约管制”的动物,包括大额牛,山羊,龙猫,家猫,家犬,澳洲野犬(这个比较奇怪)等不受CITES公约管制。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国内的动物保护名录尚没有此类规定,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对牡丹规定了“栽培变种,不受保护”

3.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小太阳鹦鹉),和尚鹦鹉,当前已在河南开始试点实施标识化管理,并规定对于河南及其它认可该标识的省份(欲了解某省是否认可该标识,可向当地林业局咨询),个人可在不办理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饲养加载标识的人工繁育个体。此外,相关通知还规定另一种鹦鹉——紫腹吸蜜鹦鹉按照相同方法进行标识化管理,但该物种在国内的人工繁育个体数量较少,大部分加载相应标识的个体实为另一物种——彩虹吸蜜鹦鹉。严格按照规定,这些彩虹吸蜜鹦鹉的个人无证饲养仍属非法。

4.根据近期出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部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及相应核准名录中的物种个体及其制品将在该规定正式实施后开始标识化管理,个人可购买并饲养加载相关标识的动物。当前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中共涵盖了19种用于宠物的动物活体(12种鸟类,7种爬行类),但其中的部分动物的人工繁育技术尚不成熟,很可能在正式稿中被移除。

(3)对于三有名录,省级重点保护/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物种,除少数省级保护名录规定了部分物种“仅限野外种群”(对应的,该名录中的其它物种的人工繁育个体应当仍受法律保护)外,对于人工繁育个体的定性较为模糊,法律未给出明确规定。除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的物种(确切的说,应为品种)外,大部分物种(典型的例子如竹鼠,豪猪,滑鼠蛇等)的人工繁育种群似乎仍受法律保护,饲养应办理相关证件,对陆生动物禁止食用性利用。

(4)对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物种,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除古树名木外,仅原产地自然生长的个体受到法律保护,而人工繁育个体则不受法律保护。但当前似乎尚未明确规定在法律上如何区分野外种群与人工繁育个体。